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为加大大连市引才荐才工作力度,根据《大连市引才荐才奖励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9〕19号印发),11月19日,大连市人社局就开展2020年度大连市引才荐才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发布通知。本次申报对象包括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为我市推荐并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12月3日。工作程序包括申报及初审、复审、公示、发放奖励等环节。按照我市现行政策,为我市推荐并成功引进人才的单位,按照认定层次可申报享受引才荐才奖励。全职引进1名尖端人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全职引进1名领军人才,一次性给予40万元奖励;全职引进1名高端人才,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全职引进1名青年才俊,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全职引进1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通知强调。在审批相关项目申请时,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伪造申报材料、隐瞒违规行为骗取奖励资金的单位,除责令立即纠正,停拨、追回相应资金外,将通报有关部门,纳入诚信黑名单,取消相应政策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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