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本着“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能部门中层干部若干名。
职能部门 招聘岗位 岗位职责 办公室 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政务工作;负责大型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所领导日程管理及协调;所领导接待日安排;重要文稿撰写与制作;文稿审核;重要接待;招待费、会议费、公务租车管理;信访工作;督办工作;所领导联络员等;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兼法务办公室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法务工作;负责法律诉讼与协调;合同管理与审核;重大事项法律咨询;制度管理与合法性审核等;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办公室 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党委的综合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以及部门综合性事务;分管党务日常工作;负责党的会议、重要活动等的组织保障工作;负责党的文件、制度以及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建工作综合报告、重要文稿等的起草、编撰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调研、督导、考评以及课题研究等工作;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学传播处 副处长兼网信办主任 协助处长分管网信办工作;统筹全所网络安全管理;统筹信息化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组织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信息化规章制度;涉密网安全审计员;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处 副处长(1) 协助处长综合协调跨部门、跨研究室/组的相关业务;分管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中科院各类项目和创新基地的策划、组织和协调,管理和统计;负责重大项目组织策划;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2) 协助处长推进科研组织体系建设和所创新基金管理;分管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和科研信息化系统建设;负责学术委员会与战略咨询委员会的日常服务支撑;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技术处 副处长 协助处长组织制定研究所重大项目科技发展规划;分管国防类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国防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重大项目策划和管理;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合作处 副处长(1) 协助处长分管科技奖励和知识产权工作;负责组织各级科技项目奖励的组织策划、沟通协调和申报;负责民品横向项目合同(任务书)、协议的评审;负责组织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登记及成果信息统计;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运营;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2) 协助处长分管成果转化和科技合作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与转移转化;负责重要战略合作企业合作推进;负责研究所与地方政府、企业交流合作;负责民品横向项目合同(任务书)、协议的谈判;负责相关国家级平台的争取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合作项目的安全工作;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 副处长 协助处长分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人才支持体系建设;统筹协调人事人才有关政策研究与制定工作;负责推进落实人事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有关重点专项工作;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兼离退休办公室主任 协助处长分管离退休职工服务与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类人员服务保障及安全工作;负责离退休党建工作;负责离退休管委会、老年大学、文化协会等日常管理;负责离退休职工活动策划与组织;负责离退休经费预算及管理;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部 副处长(1) 协助主任做好招生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分管招生、留学生管理、信息化建设、科教融合及就业工作;负责研究生招生及招生宣传,负责制定年度招生计划,高质量完成年度招生任务;负责研究生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科教融合及就业等工作;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2) 协助主任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安全及导师队伍建设等工作;分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安全、学籍、学位及奖学金等工作;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研究生党建工作,负责“大思政”体系建设;主抓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处理、协调学生突发事件;负责导师队伍建设;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管理处 副处长(1) 协助处长分管后勤工作;负责物业服务采购、监管和考核、园区运行管理、科研用房分配、智慧化园区建设等工作;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2) 协助处长分管保卫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保三同时、消防管理等工作,协调沟通外部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3) 协助处长分管资产工作;负责相关政策的制定、宣贯和监督执行;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和处置管理及相关制度和流程的落实;固定资产、科研物资的验收审核;资产信息化系统建设、维护;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处 副处长 协助处长进行项目管理;分管现场施工;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投资概算、前期手续;项目建设安全、质量和进度目标落实;施工方案审核及施工全过程管理;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 副处长 协助处长管理全面工作;分管政府会计核算;负责账务稽核;负责组织编报研究所年度部门预决算及相关工作、年度部门财务报告、所级经费预算决算以及其他各类所级财务资产报表报告等工作。 安全监督处 副处长兼质量办公室主任 协助处长开展部门建设;分管质量管理工作;负责质量体系的策划、建立、运行监督以及持续改进;组织落实管理评审决议;装备建设质量体系与能力评价建设;组织制定质量目标、质量工作计划以及推动责任落实;提出质量工作责任追究和奖惩建议;装备承制和科研生产许可证、许可备案证资格的申请、保持;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副处级),工资待遇按研究所有关规定执行。
二、任职条件
应聘人员应满足以下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6、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三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四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应聘人员岗位任职经历计算日期截至2022年11月1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部分岗位应聘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从事党务、人事工作的中层干部,必须为中共党员。
9、科技处、高技术处、科技合作处副处长岗位应聘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10、法务办公室主任岗位应满足下列应聘条件: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法学相关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具有化学、化工、能源领域等知识产权纠纷、合同纠纷及相关法律实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11、196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12、所外应聘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45岁以下;(2)符合任职回避相关制度要求。
13、有职业准入要求的岗位,应满足相应的准入要求。
三、招聘说明
1、每名应聘人员申报两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填写《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职能部门岗位应聘登记表》,请将电子版(WORD)和签字扫描版(PDF)发送至liuchang@dicp.ac.cn ,文件名称“应聘岗位1+应聘岗位2+姓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 17: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411-84379103
联系信箱:liuchang@dicp.ac.cn
附:《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职能部门岗位应聘登记表》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2022年11月24日